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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淮发〔2011〕27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11年9月19日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深入持久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市贯彻落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淮安“五大建设”,全面提升平安法治淮安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保障和助推作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法治淮安建设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奋战十二五,全面达小康”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淮安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已任,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龙头,以优化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强化工作实效为重点,扎实工作,务实创新,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美丽富庶幸福新淮安作出新的贡献。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总量翻一番,财政超千亿,建成生态市,全面达小康”的总目标,服务于淮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保障和推进作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顺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和主体地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三是坚持把握规律,注重实效。用发展的思维总结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围绕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特点和法律需求,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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