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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供电公司、相关县(区)
  19.加快建设国信淮安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开展低风速电力示范项目建设和光伏发电应用。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相关县(区)、淮安工业园区
  (四)生产要素供给方面
  20.用活用好土地资源。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更多支持;争取优先安排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点供;积极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试点,积极探索综合统筹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办法。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各县(区)
  21.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争取省里协调推动国内外金融机构来淮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加大信贷投放。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人行、银监局、市委农工办
  22.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上市融资,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银监局、人行、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上市办
  23.加快建设淮安流通大市场,对规划建设中的未来2-3年内成交额过百亿元的淮安大市场,积极争取省商务发展引导资金中相关政策扶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淮阴区
  24.加快“农超对接”和商务网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农委、物价局、淮安国税局、淮安地税局、淮安工商局、市委农工办、各县(区)
  25.加快推进淮安开发区和连云港进行区港联动,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简化申报手续,给予淮安属地报检、口岸放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淮安海关、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县域经济发展方面
  26.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有效灌溉和旱涝保收农田面积比重。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农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27.加快淮河下游地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争取省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粮田等项目建设向我市倾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农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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