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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财务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受委托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九)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评审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和科技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管理工作。

  广元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广元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负责制定有关交通战备的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市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及各县区的国防交通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由副局长兼任,可高配为正县)、总工程师1名、市交通工会委员会主席1名(副县级)、安全总监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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