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管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组织对市管其他国家建设项目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施工企业、房地产业的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九)金融外资运用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期货交易机构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以及省审计厅授权或统一组织的国家金融机构、期货交易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负责审计市属国有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对地方债券、集资的审批和证券发行进行审计监督;承办市政府授权的金融审计监督事项;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广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对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境外中资企业和机构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外债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企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实施对其他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监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市政府要求对其他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信访审计的调查核实。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4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广元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