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供排水管理科
拟订城乡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城乡管网供水管理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城乡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供排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排水许可;监督管理城乡污水处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水基础设施使用和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农村水利科(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广元市抗旱服务分队)
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负责全市渠道配套和整治、旱山村治理、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村抗旱及农业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基层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六)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市直管区域采砂计划;指导县(区)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市主要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市管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理,拟订重点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市堤防建设管理。
(七)水土保持科(广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参与市级管辖范围内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初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广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水产渔政科
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和水产工作政策;负责全市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行政审批;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
(九)防汛抗旱科(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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