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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科学技术普及科

  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建设工作,推进科普能力建设;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管理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信息网络;承担市科技领导小组和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发展计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市本级各类科技计划;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中的重要调整提出建议,参与全市重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预评估和论证工作。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拟订科技经费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和科研条件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技统计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及财务工作。

  (四)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和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技计划和社会事业科技计划;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培训、科技帮扶、科技兴县(区)和统筹城乡科技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五)高新技术与合作交流科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园区、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并实施工业领域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考评工作;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所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搭建产学研科技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创新体系建设。

  (六)科技成果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广元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发布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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