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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制定全市影视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

  (六)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八)指导、协调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政策规定和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安全保卫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普法及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宣传管理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工作,指导广元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广播电视媒体重大宣传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广播影视创作题材规划及其音像制品审查标准;指导、监管全市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负责全市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的监管;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三)电影电视剧管理科

  拟订全市电影、电视剧、广播剧事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和电视剧的制作及内容审查;负责审核、发放和吊销市内电影放映许可证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协助相关部门管理电影专项资金;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四)传媒机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编制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整体发展规划;对市、县区、乡镇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转播)机构、民办节目制作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审核、申报全市乡镇及以上(含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的建立和撤销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输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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