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畜牧食品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畜牧食品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政策法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会务、保密、保卫、信访、档案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督办、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的联络工作。
(二)生产科教科
贯彻执行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畜牧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畜牧科研、良种繁育、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开发推广;指导蜂业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产业化推进与畜牧新技术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畜牧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牧生产统计,指导系统的统计工作;指导畜牧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三)兽医兽药科(行政审批科)
贯彻执行国家兽医、兽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兽医、兽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兽医防疫、检疫、兽药生产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兽医卫生证、照的审批、发放和管理;承担兽医、兽药行政案件的处理和处罚工作;鉴定裁决兽医卫生技术争议;承担动物卫生案件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兽药工业项目的申报及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饲草饲料科(广元市饲料工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饲草饲料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饲草饲料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草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饲料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饲草、饲料工业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态项目和退耕还草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饲草生产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全市饲草、草种、饲料监督和质量检验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广元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市场信息科
拟订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畜牧食品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信息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并发布畜禽及畜禽产品和畜牧生产资料等供求信息,开展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促进产品销售,负责全市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