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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畜牧食品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负责畜牧食品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畜牧食品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政策法规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会务、保密、保卫、信访、档案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督办、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的联络工作。

  (二)生产科教科

  贯彻执行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畜牧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畜牧科研、良种繁育、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开发推广;指导蜂业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产业化推进与畜牧新技术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畜牧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牧生产统计,指导系统的统计工作;指导畜牧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三)兽医兽药科(行政审批科)

  贯彻执行国家兽医、兽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兽医、兽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兽医防疫、检疫、兽药生产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兽医卫生证、照的审批、发放和管理;承担兽医、兽药行政案件的处理和处罚工作;鉴定裁决兽医卫生技术争议;承担动物卫生案件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兽药工业项目的申报及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饲草饲料科(广元市饲料工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饲草饲料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饲草饲料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草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饲料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饲草、饲料工业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态项目和退耕还草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饲草生产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全市饲草、草种、饲料监督和质量检验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广元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市场信息科

  拟订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畜牧食品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信息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并发布畜禽及畜禽产品和畜牧生产资料等供求信息,开展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促进产品销售,负责全市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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