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红盾信息网信息发布值班读网和链接审批制度的通知
(闽工商综〔2011〕483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规范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信息发布、值班读网和链接审批工作,特制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信息发布制度》、《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值班读网制度》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链接审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信息发布制度
2..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值班读网制度
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链接审批制度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红盾信息网信息发布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和加强福建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工商局办公室作为福建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建设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特点,实行工作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网站内容信息保障方案,确定网站的信息来源和保障方式,按职能分工落实到相关保障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方式包括信息编辑、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站链接、部门共建、栏目约稿等。
第三条 省工商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作为福建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的信息保障部门和网站内容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谁提供、谁发布(更新)、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工作职能并结合业务特点,加强上网信息的组织采集和维护更新力度,确保发布的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和完整,提供的服务公平、便民、透明和高效。
第四条 各保障部门应当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信息采集、整理、报送以及网站相关内容的发布更新、接收处
理和反馈答复等具体工作,落实信息发布登记、备份等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