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挥社会管理政治优势,进一步强化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
21.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运转高效的群众工作网络。健全完善省、市、县(市、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建立统一登记、分类接谈、现场答疑、立案调处、综合协调的运行机制,真正建成群众信访的终点站,减少群众多头投诉和越级上访。乡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整合纪检、监察、司法、民政、计生、国土、信访等力量,形成基层群众工作合力。村(居)委会、村小组(社区),分别设立群众工作室和群众工作点,代理办理群众事项。加强信访信息员队伍建设,构建信访信息网络。在企事业单位,依托群团组织设立群众工作室,配备群众工作员,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2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设区市党政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天接待群众来访,主要领导要主动接大访、接难访、接重访。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以及市、县(市、区)两级部门领导干部每个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诉求、包停访息诉的“四包”责任制。深入开展联合接访,及时化解信访积案。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3.建立解决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省、市、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用于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问题。救助资金要根据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逐年有所增加,并做到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省级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跨省、跨设区市和省直单位、中央驻赣单位的疑难信访问题,市级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疑难信访问题。
24.加强干部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建设。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调查研究,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充分发挥县(市、区)在职科级非领导职务和退休干部入村作为群众工作协助员的作用,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在当地威信高、情况熟等优势,积极借助亲情乡情友情力量做工作,调解法律、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继续坚持选派机关年轻后备干部分期分批到信访部门锻炼。重视把工作热情高、经验丰富的干部放在群众工作的重要岗位,增强群众工作力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机构,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划,纳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