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做到一切服务工作围绕为民谋利来开展,一切服务项目围绕为民解难来推进,一切工作人员围绕人民群众来服务,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加快完善和规范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严格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县每年都要组织开展集中性或专题性的送科技下乡、送文化下乡、送医疗下乡、送法律下乡、送政策下乡、送就业岗位下乡、送生产生活资料下乡、送致富信息下乡等服务活动,在服务群众中树立形象,提升效能。
10.切实增强基层组织自我管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保居(村)民委员会能够有效完成法律规定的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等任务,确保居(村)民能够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社区组织运行经费筹资方式,实现社区服务资金来源多元化。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志愿者服务和慈善捐赠等服务活动。
三、加强社会管理源头治理,进一步究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各级领导机关制定政策措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要事先征求群众意见。注重发挥专家和决策咨询机构智库作用,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坚持决策权于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建立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未经风险评估或经评估认为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审批和实施。
12.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各级党委、政府及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做好“民声通道”、“省(市、县)长手机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各类各行业维权热线等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要有计划地安排党政领导干部通过新闻媒体与群众互动交流。建立社情民意调查制度、社会舆情分析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