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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


  4.完善基层干部经常性走访群众制度。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一线力量,要用更多时间深入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中,问冷暖、问疾苦,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县党政领导要为基层干部当示范、做榜样,力争在任职内全县100%的行政村、县内重点企业要走过;乡镇领导干部在任职内全乡镇100%的自然村和企业要到过;乡镇干部驻(挂)点的行政村或自然村100%的农户、困难职工要访过,实现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常态化。

  5.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团组织等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广泛联系本选区、本届别群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切实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等社会管理协同工作,并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联系群众、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在沟通联系中听取诉求,融洽感情,促进和谐。

  二、坚持社会管理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6.坚持把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有机统一起来。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把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把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注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着力防止和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

  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需求,切实落实普惠性民生政策,根据财力增长,逐步扩展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努力满足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切实保障团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重视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困难。在制度安排和具体操作中,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对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要进行系统研究,抓住重点,每年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加大民生工程经费投入,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考核中的权重。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8.不断拓展便民服务领域。把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服务中加强群众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大力推进“阳光政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有相关职能部门开设窗口、派驻人员、挂牌办公、联合接待,做到应进必进、优化流程、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功能。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建制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城乡的行政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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