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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表2
  平价商店设立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拟设立的平价商店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物价员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设立时间

 

经营面积(平方米)

 

经营品种(种数)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

经营面积(平方米)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经营品种数

 

经营场所来源(所有

或租赁)

 

年销售总额(元)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销售额(元)

 

租金(元)

 

税金(元)

 

水费(元)

 

电费(元)

 

附送材料清单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申请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3----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提交原件核对)

4--产销对接合同或协议(提交原件核对)

5--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理由及内容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发展改革部门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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