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城乡低收入家庭中重残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
(五)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做好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保障和资金管理工作。
附件:1.重大疾病参考名录
2.重度残疾人范围
3.北京市资助城乡低收入特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
4.北京市资助城乡低收入特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申请审批表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
重大疾病参考名录
1.恶性肿瘤
2.终末期肾病
3.重性精神病
4.I型糖尿病
5.先天性心脏病
6.白血病
7.血友病
8.再生障碍性贫血
9.重大器官移植
附件2:
重度残疾人范围
1.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
2.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残疾人;
3.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言语残疾人;
4.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
5.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
6.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
附件3:
北京市资助城乡低收入特困人员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居(村)委会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类别 | |
身份类别 | | 享受资助参保金额 | | 户籍地址 | |
持证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与申请人关系 | |
批准享受低收入救助时间 | | 联系电话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 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