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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创新人力资源发展体制。

  1.全面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鼓励人才来深创新创业,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治环境。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人力资源评价机制。建立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行业和企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举才荐才社会化机制,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地区间互认。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完善人力资源机构服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形成统一规范、门类齐全、开放多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和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人才发展多样化需求。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3.改革创新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促进人岗相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和抱负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以目录为导向的人才引进机制,健全完善“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模式,创新政府、社会、个人相结合的人才投入模式。

  七、人口综合调控与社会管理创新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口管理“1+5”文件,坚持以人口管理创新带动社会管理创新,以服务水平提升带动管理实效提高,多途并进、多措并举、多力并聚,完善适合城市发展实际需要的人口综合调控体系。

  (一)增强人口综合管理实效。

  1.深化人口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人口管理“重心下移”和人口社区属地化管理,按照权责对等要求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人口管理体制,完善“三级架构、四级网络”人口管理体系。增强区政府和街道办人口管理手段,消除人口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化管理的障碍。研究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的社区人口综合协管员队伍,充分整合出租屋综管、计划生育和人口统计等方面的基层人口管理力量。建立区人口办总体指挥、街道人口办统一调度、社区人口综合协管员队伍具体执行的工作模式,有效提高人口管理基层执行力。

  2.实现人口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联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织网工程的工作部署,认真编织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服务网、工作网、防控网,构建责任明确、无缝衔接、整合力量、服务群众的立体网络体系。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的社会管理和维稳工作网络,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搭建框架灵活、易于拓展、运转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促进社会建设与人口管理在全方位、多层次、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层面上高效运作,提高人口管理效能。

  3.提升人口管理社会化水平。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充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口管理,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社工等领域内探索向社会组织购买人口管理公共服务,推动人口管理由政府包揽向社会参与方向转变。积极引导物业管理参与基层人口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在人口管理中的义务和责任。制定鼓励社会资源参与人口管理的政策,扶持基层人口管理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城中村、老旧屋村等人口管理重点区域的物业管理覆盖率。大力培育和发展有利于人口管理的各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人口管理,培育社区人口管理自治能力,构筑人口治理的社会基础。

  (二)丰富人口综合调控管理手段。

  1.积极推进居住证常态化管理。将居住证管理覆盖率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行政效能考核体系,巩固居住证管理覆盖率成果,到2015年,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覆盖率达到98%以上。实现居住证与就业、社保、计生、交通、医疗及犯罪记录等各类信息的集成共享,不断丰富居住证社会服务应用功能,拓展居住证使用领域。以在深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信息为基础条件,科学设定居住证休眠和激活机制,全面启用居住证休眠和激活功能,准确掌握在深非户籍人口信息的动态变化,实施精细化的分类管理。

  2.不断强化出租屋日常管理。继续坚持以出租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模式,拓宽流动人口登记范围,力争将其全面纳入登记管理。到2015年,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覆盖率达到98%以上。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质量,确保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在工厂企业和出租屋业主中广泛开展信息报送联络员建设,充分发动其主动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坚持“管主制客”原则,强化对出租屋业主的管理力度,明确出租屋业主的管理责任,对没有履行规定义务导致出租屋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的出租业主,加大责任倒查司法惩治力度。实施出租屋编码卡管理制度,推广出租屋统一招租管理模式,探索实施居住证租赁许可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推行出租屋智能视频门禁管理,促进“以证管人”和“以房管人”有机结合。

  3.继续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构建人口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协同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城市发展环境。持续开展各类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铲除非法地下经济从业人员在深生产生活土壤。加大对非法经营运输、加工、餐饮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集市、乱摆卖的取缔力度,加大对群租、同乡村的整治力度,堵塞区与区之间人口对流的管理漏洞。严格执行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针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欠薪和社保情况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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