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口与产业、城市空间联动调整
围绕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的目标定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以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缓解人口增长压力。全面落实分区域人口调控指导性计划,推动城市规划功能整合,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实现深圳人口规模、布局与城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科学配置。
(一)以人口与产业升级联动优化人口规模与结构。
1.发挥产业对人口调控的源头作用。实施《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加快产业政策调整步伐,按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效益、水耗、电耗等标准,合理确定和调整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产业,加大落后产能企业淘汰或升级改造,严控新上项目。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速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从业人口结构置换。全面梳理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十二五”期间,争取转移淘汰或升级落后产能企业1万家以上,带动调整从业人口100万人以上。
2.发挥社区经济转型对人口的调控作用。全面深化社区股份合作经济改革,加快转变传统厂房出租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社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遏制社区发展低端产业的利益冲动,加大社区产业升级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禁止社区新建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投资项目,严控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低端产业进入。促进社区股份合作经济从租赁型向服务、管理、投资等多元方向转型,发展和引进新兴现代产业,降低社区对劳动密集产业及其从业人口的吸纳能力。
3.发挥最低工资标准对产业和人口的调控作用。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的联动调整机制,“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的年增长幅度争取不低于10%。严厉打击建筑业、加工贸易业等重点行业欠薪和非法用工行为,通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或提升劳动生产率,压缩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人口规模,提升从业人口技术技能水平。
(二)以人口与城市规划联动优化人口规模与布局。
1.建立人口变动与城市规划的联动调整机制。以分区域人口调控指导性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城市规划法定图则修编基础,建立基于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因素更新城市规划法定图则的法定机制,实现人口目标数据和法定图则标准分区规划人口的有效联动。从严控制低端产业用地供给,从严控制人口密度过高区域容积率,实现产业准入、城市空间、公共服务和人口管理的有机统一。
2.大力推进城市更新。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统筹推进旧工业区、旧住宅区、旧商业区更新升级,到2015年,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规模35平方公里。以城市更新释放出的新增土地推动原区域的产业升级和居住业态升级,降低城中村人口吸纳能力。消除原区域地下非法经济生存空间,压缩从业人口数量,力争通过城市更新推动疏解100万左右人口。
3.优化城市人口空间布局。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人口发展区域整合为指引,引导人口从主中心城区和次中心城区合理向新型功能区聚集,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实施住房与人口联动调控计划,促进房地产开发与人口布局相结合,促进人口居住合理分布。加强新区的高标准开发,形成围绕轨道站点的高密度住宅区、站点外围的中高密度住宅区和少量低密度住宅区,实现人口流动、区域规划、产业协作、区域交通、市场优化、环保共治和社会管理的一体化发展。突出特区一体化建设的区域特色和统筹推进策略,促进原特区内人口逐渐向原特区外疏散。加快深莞惠一体化发展,促进深圳市内人口适度向周边地区疏散,合理分布原特区内外产业劳动人口和生活居住人口。
(三)以分区域人口调控增强联动调控实效。
1.全面落实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依据各区、各功能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区域功能定位及社会发展态势的不同特点,确立各区域人口发展及调控计划目标,营造人口管理市区联动的有效格局,促进区、街道和社区在人口管理和服务方面责、权、利对等。按人口管理“重心下移”要求增强区级政府人口计划调控管理手段,分时推进,实现各区及功能区人口规模、结构与产业结构、城市空间结构的有序联动。
“十二五”期末各区常住人口调控目标
项目
区域
|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
2010年
| 2015年
|
全市
| 1036
| 1100
|
福田
| 132
| 130
|
罗湖
| 92
| 91
|
南山
| 109
| 120
|
盐田
| 21
| 22
|
宝安
| 402
| 425
|
龙岗
| 201
| 210
|
光明
| 48
| 60
|
坪山
| 31
|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