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居民家庭的垃圾四分类后,由城管部门负责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物业小区应在小区出入口及主要通道设置有分类标识的垃圾桶,以便收集无法按规定时间投放的各类垃圾。
4、在试点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原有的果皮箱上,将全部贴有垃圾分类标识,方便行人游客分类投放,由专业部门定时收运。
(四)分类运输
1、厨余垃圾用厨余运输车进行直收直运。
2、可回收物由各区商务部门收运至资源回收中心。
3、有害垃圾由城管部门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储存点。
4、其它垃圾由专业部门按原收运体系进行直收直运。
5、集贸市场垃圾、餐厨垃圾两种特殊垃圾,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6、在推广阶段,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五)分类处置
1、厨余垃圾的处置(含集贸市场)。2011年10月完成轿子山1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试验站的安装调试,处理试点阶段厨余垃圾(根据厨余垃圾实际收集量,计划2012-2014年分阶段完成总规模1200吨/日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2、可回收物的处置。由商务部门统筹规划,分区建设资源回收中心,用于可回收物的分拣、储存,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处置。
3、有害垃圾的处置。由环保部门负责统一集中处置。
4、其他垃圾的处置。由现有填埋场和规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卫生填埋及焚烧。
5、餐厨垃圾的处置。2012年在板桥建成日处理量100吨餐厨垃圾处理厂,至2013年扩建成日处理量200吨;在宾馆、酒店、单位食堂等试点单位,投放日处理500KG的生化处理机5台。2013-2015年分阶段建成江北餐厨垃圾厂200吨,解决推广阶段餐厨垃圾处置。
六、实施计划
2011年4月-2011年9月为垃圾分类试点准备阶段:
(一)制定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南京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规章。制定垃圾分类政府规章,拟定出台《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经费补贴、实施细则及考核奖励办法等,保证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法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