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监察局、经贸局、住建局。12月底前完成。
4.继续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节能减排工作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监察局。
5.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不能按期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主要责任单位:监察局、住建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局。
6.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12月底前完成。
7.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环保局、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司法局、住建局、水利局、工商局、安监局。
8.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总工会。
(八)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1.组织开展好2010年全县节能宣传周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7月底前完成。
2.组织开展我县世界环境日活动。6月上旬完成。
主要责任单位:环保局。
3.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企业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经贸局。
4.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
5.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宣传部。
(九)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
建立工业节能减排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调控预案,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统计分析,加强工业用煤、电、油、气的监督管理。从2010年5月份起,按月上报本县工业节能减排和完成节能目标的进展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经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牢固树立节能减排是实现科学发展重要途径的意识,正确处理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坚持在促进经济增长中节能减排,在节能减排中促进经济增长。我县工业相对落后,但不能发展落后工业,不能以破坏资源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决不能做得不偿失、功不抵过、只重眼前、不重长远的事。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可能会对经济增长有暂时的影响,但要看到,通过节能减排,加强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培育新增长点,也可直接促进经济增长。更重要的是,通过节能减排促进方式、调结构,加快发展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排放低、质量效益好的新型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把我县工业做大做强做优,才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