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4.对违规建成的"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主要责任单位:经贸局、住建局、水利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
  5.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主要责任单位:商务局。
  (三)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重点节能工程。抓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形成节能能力5000吨标准煤。
  主要责任单位:经贸局、发展改革局。12月底前完成。
  2.重点减排工程。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63吨。
  主要责任单位:环保局、经贸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供电公司。12月底前完成。
  3.把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住建局。6月底前完成。
  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今年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本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局。
  5.落实国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展改革局。12月底前完成。
  6.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0年全年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项,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0.75万立方米/日。按计划要求,2010年6月30日前,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或运行,确保年底前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
  主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12月底前完成。
  7.进一步加大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确保正常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主要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1.加强对各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责任单位:经贸局、统计局、供电公司。
  2.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按照能效高低对各企业进行排序,优先保障能效高的企业用电。
  主要责任单位:经贸局、供电公司。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