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的通知
(成商发〔2011〕188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培训机构,服务外包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的协议》和《成都市2011年服务外包行业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成人社发〔2011〕15号)的精神,紧贴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促进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现就2011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认定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劳动保障部门或行政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政府相关部门按编制批准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具有培训条件的用工单位等。
培训机构能够开展符合企业承接国内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包括ITO、BPO、KPO类型需要的培训项目。经认定的成都市注册登记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享受国家及成都市相关政策的支持。
二、培训机构认定的条件
申请认定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二)具有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经验及成果。
(三)具备开展服务外包技能培训相应场地、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
(四)师资。具有适应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教材。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原则上应当有符合服务外包行业要求的自编教材。选用教材要符合服务外包行业需求和行业标准,具有实用性和有效性,并且能根据服务外包行业技术不断更新。
(六)注重实效。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的实习、实训课时一般不低于教学总课时的70%;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训场所。
(七)培训考核。服务外包培训机构须有完备的考核制度。培训完毕后,应对学员的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职业素养等进行严格规范的考核。对考试合格者,应当颁发合格证书或资质证书。
(八)具有良好的管理体制与运营模式,财务制度健全。
(九)具有中长期的培训机构发展规划与具体实施计划,能在3年内有效提高人才培训的规模和质量。
三、培训机构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认定采取申报评审认定制度。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认定的培训机构颁发《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证书及标牌,并在成都市商务局网站(www.cdmbc.gov.cn)和成都服务外包信息网(www.cdcass.org.cn)予以公布。
培训机构申请认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申请书》(见附件)。
(二)法人执照复印件(高校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办学资质证)。
(三)有关部门颁发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
(四)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教学课件和自编或选用教材清单和教材简介(实用性和培训效果)。
(五)过去一年培训人员名单和就业情况;过去一年与成都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培训合同和完成情况。
(六)在职教师名单(资历和教学类别),教学设备清单,培训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七)本年度教学计划、3-5年发展规划和教学、考核、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
四、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培训机构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请单位向市商务局上报申请材料。
(二)自申报截止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培训机构建议名单。
(三)根据专家评审和考察意见,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同意或不同意,最终确定培训机构名单。
(四)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认定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颁发证书并授牌。
五、培训机构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财料报送成都服务外包行业协会。
(二)表格在市商务局网站(www.cdmbc.gov.cn)或成都服务外包信息网(www.cdcass.org.cn)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和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
(三)所有申请资格认定的培训机构应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记。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服务外包行业协会朱彦蓉
联系方式:85319538,13550376965
附件:《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申请书》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成都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申请书
申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