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府办[201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和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推进“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县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两个实现”,即确保社会单位、社区、乡村100%排查、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整改;实现火灾四项指标逐月平稳下降和亡人、重大火灾事故得到坚决遏制。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
(三)临街铺面、“六小单位”、“多合一”场所和家庭旅馆;
(四)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
(五)油气化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七)学校、幼儿园;
(八)农场。
三、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俊元(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麦宏章(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黄胜卫(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忠东(县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