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11年促进农民养猪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府办[201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2011年促进农民养猪增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于2011年8月10日十三届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
2011年促进农民养猪增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促进西部市县农民养猪增收现场会精神,抓紧实施《促进西部市县农民养猪增收计划》(琼府办[2011]78号)和海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西部市县农民养猪增收财政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1]106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三年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我县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加快我县养猪业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三年增收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扩大生猪饲养总量为主线,以雨润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猪源供应为依托,以财政扶持为动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大扶持农民养猪力度,提升饲养管理水平,促进养猪业规模化发展、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政府扶持和饲养户投入相结合的原则,将政府补贴资金统筹安排,通过政府补贴,带动企业、农民投入养猪。
三、发展目标
通过政府补贴,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推进生猪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降低农民养猪成本,扩大生猪出栏量,确保到2013年末,全县生猪新增出栏40万头,力争畜牧业可让农民三年人均增收460元以上。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
补贴资金共计600万元,其中省财政下拨补贴资金20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400万元。
省财政补贴资金专项补贴农民新建或扩建猪栏舍;县政府配套资金专项补贴全县新建8个生猪标准规模化养殖小区猪栏舍。
五、县配套400万元资金补贴生猪标准规模化养殖小区栏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