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社区民众安全防护应急箱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配置经费

  民防应急箱配置和日常管理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解决,购置工作由区县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使用管理

  (一)民防应急箱是供居委会、民防志愿者和市民群众使用的先期处置灾害事故的应急器材。民防应急箱应放置在便于使用、有人看管的居住小区门卫值班室,日常管理工作由居委会和居住小区物业共同负责,定期组织检查,人员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

  (二)民防应急箱要实行定位放置、定人保管、定期保养的管理制度,确保应急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三)民防应急箱要纳入居委会的资产管理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登记、造册。区县民防办要按照“一箱一卡”制度,建立民防应急箱档案,定期对民防应急箱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登记检查。

  (四)各区县、街道乡镇要指导居委会进行民防应急箱的使用管理的培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防应急箱配置工作是2009年市政府的实事工程之一,对于提高社区民众自救互相救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区县民防办领导要重视民防应急箱的配置管理工作,要作为年内一项重要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把此事落到实处。

  (二)制订方案,落实措施。各区县要制订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将工作计划细化成月度计划。4月5日前,各区县的实施方案上报市民防办科技宣教处。

  (三)加强管理,建立制度。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民防应急箱日常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民防应急箱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四)加强督导,及时评估。为确保按时完成民防应急箱配置工作,市民防办对民防应急箱配置工作实行定期督导检查和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制度,将全市的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重大办,同时反馈给县政府。

  各区县要分别在6月份和10月份提交中期评估、终期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反映:总体情况、资金安排落实及使用情况、任务完成结果及任务分解和实施情况、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情况、项目后续情况(如何转入长效机制)等。

  附件:
  一、上海市社区民众安全防护应急箱配置任务计划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