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社区民众安全防护应急箱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民防办公室: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4号)精神,抓紧落实本市9100个居住小区社区民众安全防护应急箱(以下简称“民防应急箱”)的配置工作,满足社区群众应急处置突发灾害事故的需要,提高社区自救互救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民防应急箱已列为2009年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年内本市要完成9100个居住小区配置民防应急箱的任务。配置民防应急箱将有助于提高本市社区的防空防灾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有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配置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民防应急箱的配置标准为每个居住小区1个,年内本市要完成9100个民防应急箱的配置任务。各区县民防应急箱的配置数量将依照所属居住小区的数量来确定,具体配置数量按照《2009年社区民众安全防护应急箱配置任务计划表》(附件一)组织实施。
三、职责任务
民防应急箱配置工作将采取“分级负责,分步实施,责任到人”方法,市民防办负责全市配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区县民防办负责落实本地区民防应急箱的配置管理工作,组织拟制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资金,组织购置配发,指导社区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民防办要明确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附件三)。
四、配置进度
民防应急箱配置进度为:第一季度完成配置总数10%;第二季度完成配置总数30%;第三季度完成配置总数40%;第四季度完成配置总数20%。
根据市重大办的要求,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实行每月报送和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公布的制度。因此,1-3月份进度于4月5日报市民防办,从4月份起,每月25日各区县要将本月民防应急箱的配置落实情况(附件三)上报市民防办科技宣教处。市民防办将汇总情况后上报有关部门,并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