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民防办公室、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沪安委办〔2009〕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民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排查和治理地下工程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杜绝亡人事故的发生。
二、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工程使用单位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关于开展本市地下空间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地空联办〔2009〕3号)有关工作要求,对本市地下工程中的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燃气井等场所重点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