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纠风办《2009年上海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意见》精神,整个“重点评”的时间从现在起至12月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迎接评议(6月20日前)
1、成立评议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刘南山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史忠荣和党组成员、副巡视员童勤伟任副组长;秘书处处长温德金、法制处处长陈瀚、工程处处长姚伏华、组织人事处处长朱家裕、财务处处长史忠元、监审室主任王华君、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仲继宏、监管处处长汪耀明为小组成员。
评议办公室设在监审室。由秘书处、法制处、工程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监审室、直属机关党委、监管处各指派一名专人组成。
2、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由监审室根据上级要求,研究提出本办“重点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再由办领导与市纠风办领导商谈确定工作方案。
3、准备介绍材料。由法制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完成办领导在“迎评大会”上的介绍材料;工程处、秘书处、法制处、财务处、监审室和监管处分别按照评议要求,完成本部门在“迎评大会”上的介绍材料。
4、准备相关资料。秘书处负责提供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以及区县民防办和全市民防办事窗口的地址、电话和负责人、联络人的相关资料;法制处负责提供行政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办事指南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相关文件和部门的规章制度等资料;秘书处、监审室负责梳理市、区县民防办2008年11月以来的政风行风方面的群众信访、投诉和处理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5、组织动员学习。召开由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各区县防办主要领导参加的迎评预备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重点评”文件,部署工作、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迎接评议,配合调查 (6月下旬-9月底)
1、召开“迎评大会”。于6月下旬(具体日期另发通知),召开“迎评大会”。由市民防办主要领导向市政风行风监督员介绍全市民防工作和政风建设的情况;市民防办各相关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情况以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请市纠风办有关领导、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大组长讲话。市、区县民防办党政领导及市办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由办分管领导主持。
2、配合监督员调查测评。“迎评大会”后,监督员将全面展开对民防部门的调查测评工作。被评单位和部门要提供方便,向监督员介绍情况,解释和回答问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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