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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0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考核结果记入各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档案,永久保存,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调整和奖励惩处的主要依据。

  综合考核分乡镇、党群部门、政府所属部门、垂直管理单位四类进行评比。经考核,对乡镇前五名、党群部门前五名、政府所属部门前十二名、垂直管理单位前五名,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情况向省市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经当年考核,对名列倒数三名的乡镇和单位作为重点整改单位,对全体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诫勉,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当年考核名列最后一名的乡镇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在下年度上半年工作经考核无起色者调整领导班子;连续两年名列最后一名的乡镇和单位,调整领导班子,主要领导降职;对排在最后三名的垂直管理单位,由县委向省市主管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书,对排名倒数第一的,由县委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其领导班子。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县委成立全县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县四大组织其他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乡镇考核由县农办牵头负责,党群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由县委办牵头负责,政府所属部门由政府办牵头负责。

  (二)考核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考核小组,由县级领导任正副组长,有关单位抽调人员为成员,负责对乡镇、党群部门、政府所属部门、垂直管理单位进行考核,提供考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全县综合考核工作在县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协调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监督认定考核结果。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责任指标的设定和平时的督查、检查、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

  2.全县综合考核由各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和业务考核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精心组织,坚持原则,统一标准,严肃纪律,全面认真地开展考核工作,不得徇私情、讲关系,弄虚作假,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准确。

  3.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肃对待综合考核工作。考核开始前要召开会议,具体研究讨论各乡镇、各单位的平时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考核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根据各考核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报分管领导审定,确保客观公正的评价各乡镇、各单位的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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