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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0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3.特色工作加分。各乡镇、部门申报特色工作,考核组进行认定。在省以上范围推广的加50分,在市以上范围推广的加30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的加20分。

  (六)扣分项目

  扣分项目由县委办、政府办及有关单位负责提供具体情况,由考核组召开会议审定打分。具体如下:

  1.一票否决扣分。乡镇、县直部门在本年度被县(含县)以上“一票否决”的单项工作项目一律不得分。

  2.工作失误扣分。因本乡镇、本部门工作严重滞后或重大失误,影响全县工作或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市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受到省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0分;受到县纪委、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领导交办工作及参会情况扣分。乡镇、县直部门对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每次扣20分;全县大型会议缺会一次扣2分。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

  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印制考核表册,收集相关资料,抽调考核人员,组建考核小组。一是召开动员会议,由考核领导小组召集考核内容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人会议,按照全县考核意见的要求,由各考核单位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二是各考核单位召开会议,严格对照县委、县政府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以及各自职能,按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对所有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三是各考核内容归口管理单位将打分情况呈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审定。

  (二)考核组织

  综合考核采取县上统一组织考核的办法。分乡镇、党群部门、政府所属部门、垂直管理单位四个组,由县四大组织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对被考核对象全面考核。

  (三)考核实施

  1.召开考核动员及测评大会。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由考核组参照下列范围确定:考核乡镇时,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包括乡镇全体干部、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5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考核县直及驻县各单位时,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包括部门的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会议的人员由考核组审查确定。动员大会上,考核组要讲清考核的原则、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并对考核对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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