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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0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3)林业工作50分;

  (4)水利工作70分;

  (5)扶贫开发工作55分;

  (6)新农村建设工作20分;

  (7)民政及农村低保工作30分;

  (8)交通工作50分;

  (9)全民创业工作(含劳务输出工作20分)25分;

  (10)卫生工作20分;

  (11)国土资源管理工作20分;

  (12)民营经济工作(含工业强县工作5分)15分;

  (13)小城镇建设工作50分;

  (14)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100分;

  (15)招商引资工作20分(给三镇下达任务指标,其他乡考核软环境建设)。

  (16)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含关心下一代工作5分)30分;

  (17)基层组织建设工作50分;

  (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分;

  (1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分;

  (20)统战与民族宗教工作20分;

  (21)计划生育工作50分;

  (22)科普科技工作20分,其中科普工作10分,科技工作10分;

  (23)文化旅游工作10分;

  (24)安全生产工作20分;

  (25)依法行政工作10分;

  (26)人大工作10分;

  (27)人民武装及民兵工作10分;

  (28)信访工作35分;

  (29)群团工作15分,其中工会工作5分,妇联工作5分,团委工作5分;

  (30)教育体育工作20分;

  (31)环境保护工作(清洁工程)25分。

  (二)党群部门

  1.业务工作(680分)

  (1)任务指标530分。以县委、县政府及市上主管部门下达任务指标为依据;

  (2)项目及资金争取100分,项目及资金争取按照到位资金占县上责任书下达任务的比例得分,超额部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

  (3)招商引资工作50分(不下达任务指标,考核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

  2.综合工作(320分)

  (1)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含关心下一代工作5分)45分;

  (2)机关党建工作45分;

  (3)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5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45分;

  (5)信访工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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