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林业工作50分;
(4)水利工作70分;
(5)扶贫开发工作55分;
(6)新农村建设工作20分;
(7)民政及农村低保工作30分;
(8)交通工作50分;
(9)全民创业工作(含劳务输出工作20分)25分;
(10)卫生工作20分;
(11)国土资源管理工作20分;
(12)民营经济工作(含工业强县工作5分)15分;
(13)小城镇建设工作50分;
(14)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100分;
(15)招商引资工作20分(给三镇下达任务指标,其他乡考核软环境建设)。
(16)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含关心下一代工作5分)30分;
(17)基层组织建设工作50分;
(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分;
(1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分;
(20)统战与民族宗教工作20分;
(21)计划生育工作50分;
(22)科普科技工作20分,其中科普工作10分,科技工作10分;
(23)文化旅游工作10分;
(24)安全生产工作20分;
(25)依法行政工作10分;
(26)人大工作10分;
(27)人民武装及民兵工作10分;
(28)信访工作35分;
(29)群团工作15分,其中工会工作5分,妇联工作5分,团委工作5分;
(30)教育体育工作20分;
(31)环境保护工作(清洁工程)25分。
(二)党群部门
1.业务工作(680分)
(1)任务指标530分。以县委、县政府及市上主管部门下达任务指标为依据;
(2)项目及资金争取100分,项目及资金争取按照到位资金占县上责任书下达任务的比例得分,超额部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
(3)招商引资工作50分(不下达任务指标,考核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
2.综合工作(320分)
(1)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含关心下一代工作5分)45分;
(2)机关党建工作45分;
(3)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5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45分;
(5)信访工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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