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0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县委办发﹝2010﹞10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张家川县2010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已经2010年2月23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张家川县2010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系统地掌握全县乡镇、县直部门及省市垂直管理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工作任务取得的实绩,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体系,引导激励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抢抓机遇,奋力赶超,强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被考核单位必须讲实情、报实绩,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考核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以人定论,弄虚作假。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要求,以量化指标为主,全面评估,准确打分。难以量化的内容以工作难易程度、文字档案资料、工作效果等进行民主评议,定性考核。
(三)全面考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组在全面听取被考核对象负责人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的同时,对重点责任指标完成、关键措施落实要下移考核重心,查对实物、座谈走访基层干部群众,以重点抽查来校正工作汇报,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论,防止弄虚作假。
(四)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各考核职能部门和业务归口管理单位要将本年度平时掌握的情况,开展有关活动的情况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年终综合考核情况相结合,准确评价各单位的工作实绩。
(五)严格考核与严格奖罚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充实完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准确。高度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罚,并将其作为评价班子、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