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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基础工程。各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计生部门的支持力度,强化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推进县乡(镇)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经过2-3年的努力,采取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引进专业人才的方式,县级以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普遍具备大学以上医疗卫生专业学历,其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比例应在70%以上,并有1-2名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和专职B超及检验、药学人员;乡(镇)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普遍具备大专学历,医学专业人员应占3/4以上,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B超及检验、药学人员要持专业合格证上岗,基本达到基础服务能力建设的标准。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保健服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和群众需求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健全县、乡(镇)台帐、报表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和使用制度。各种台帐、报表必须做到字体清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真正发挥信息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三)实施项目工程。各级政府及人口计生部门要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争取计划生育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对已实施的项目,按国家及省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对已申报的项目要积极协调争取,做到早争取、早立项、早落实。逐步改变当前全区基层计划生育站基础薄弱、设备老化,无法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的现状。

  (四)实施宣传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地、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主体,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为先导的计划生育知识传播应用体系,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以育龄群众为重点,普及计划生育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应用避孕节育技术。通过“三下乡”集会、培训、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一步深化青春期、新婚期、孕期、哺乳期和更年期教育,做好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按需施教。充分利用咨询室、咨询热线、人口学校等阵地设施,开展面对面、温馨化、个性化宣传,确保公益性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进城镇社区,将宣传教育贯穿于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意识。

  (五)实施药具工程。积极推进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改革,按照“畅通渠道、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益”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提升药具发放“十进工程”(进厂矿、进社区、进宾馆、进军营、进市场、进公厕、进超市、进机关、送医药商店、进建筑工地)。要在巩固现有药具发放点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在人口较为集中特别是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做到“五个结合”,即:结合“三查”服务,随时发放药具,减少遗漏者;结合知情选择,选择适宜药具,方便群众;结合村(居)民自治,送药具上门,服务群众;结合科技“三下乡”,发放药具,宣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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