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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组织施工单位赴玉树州称多县称文镇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援建工作紧急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组织施工单位赴玉树州称多县称文镇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援建工作紧急通知
(东署办〔2010〕167号)


各县人民政府,地区援建办: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海东行署与玉树州政府签定的《玉树地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援建协议》及《海东地区援建玉树州称多县称文镇工作方案》,行署研究决定,各县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赴玉树州称多县称文镇进行实地考察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地委、行署对援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援建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根据《方案》,援建工作采取“地县共建,以县为主”的方式进行,各县政府主要领导是援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各县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援建工作的重要性,由一把手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援建工作。

  二、各县必须在9月13日前由政府主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施工单位到达称多县称文镇,开展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区援建办在各县政府领导及施工单位到称文镇报到后,要按照“地县共建,以县为主”的原则,将省下达我区援建称文镇11个村的民建项目分解落实到县。各县根据分解任务立即组织开展工作。目前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务必在9月中旬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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