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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加强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共同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加快确立以技术、质量、品牌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为主。强化企业在产品质量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2.坚持以质取胜。加大科技投入,促进质量创新,走“质量强企,以质取胜”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3.坚持合力推进。综合发挥质量法规、规划统筹、政策引导、标准建设、技术改造、执法监督和行业自律等手段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三、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责任,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产品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大力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理念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鼓励企业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和研究开发,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二)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重点推进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机械、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化工等产业链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 鼓励企业实验室申报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与技术评价实验室,争取行业技术标准的“话语权”。
  经发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对标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达标备案工作,做好企业标准的对标工作。
  质监部门要对采标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推动更多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力度,提高我市标准整体水平。
  (三)深入推进品牌带动战略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积极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等措施,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各级政府质量奖,塑造企业及产品形象,提升知名度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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