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加强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厦质监﹝2011﹞155号)
各区(管委会)经发部门、质监分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全面提高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我市工业产品核心竞争力,打造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特制订《关于加强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壮大产业规模,打造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任务和201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措施,发挥经发部门和质监部门各自优势,通力协作,共同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提升我市工业产品竞争力的要求,特制订本意见。
一、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
产品质量问题,是经济工作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持续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企业达524家,名牌企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一批企业凭借强劲的质量竞争优势走出国门。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工业在产业集中度、自动化程度、技改水平以及研发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质量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企业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工作内生动力不足,中小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效率不高;全面规划和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持能力成为薄弱环节。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以及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经济竞争的焦点由规模、数量、价格转向了质量;与此同时,全国重要区域发展规划相继获批,新一轮的区域改革发展竞争更加激烈。质量工作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主攻方向。“十二五”期间,必须强化部门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转型促发展,打造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