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1〕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和省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产业有关政策规定,创造性地发挥体育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升我省体育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主线,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各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培育体育产业主体,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体育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体育产业增加值以平均每年 20%以上的速度增长,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超过 0.5%,超过中部省份平均水平。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体育产业体系,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功能集聚区,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有安徽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体育品牌。体育市场繁荣发展,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到2020年,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之一,体育产业增加值继续保持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建立门类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具有安徽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基本建立有利于体育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