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保统计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市和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按规定时限完成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应用设备和环境建设工作,保证各级统计机构对企业原始数据实时采集和全过程有效管控。要把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全过程,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及时总结分析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
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企业一套表”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拒报、迟报和提供统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等违法违纪行为。乡镇和街道统计机构要配合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做好调查单位统计数据催报工作,督促调查单位按规定配备统计人员,完善网上报送统计报表的相关设施。
(二)加强基础建设,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各统计调查单位要重视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明确专门的统计工作机构和统计负责人,落实专(兼)职统计人员,健全统计台账,配备专用计算机并开通互联网专线,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调查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组织本单位统计人员按时填报调查数据,特别是在“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工作实行“双轨”运行期间,既要保证电子版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又要按照原报送方式和程序上报纸介质数据。同时,主动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迟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三)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人员、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国家“企业一套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起结构合理、覆盖面广、安全可靠和功能完备的统计信息网络体系。要明确相关政府部门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统计部门作为“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方案、软件开发、平台建设、企业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主动向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并协助统计部门定期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和确认工作;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全市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