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安监管办〔2009〕28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控股(集团)公司,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年,是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安全生产年”,也是上海推进“迎世博600天的行动计划”和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关键年、决战年,更是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冲刺年。
2009年,市安全监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指导安全发展、以安全发展推动科学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的要求,围绕本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力投身于“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隐患整治,健全保障体系,强化工作落实,提升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本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2009年,本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将分别控制在0.105和3.5以内,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切实提升上海城市安全本质度。
一、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提高推动安全发展的能力
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积极推动政府、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出台各区县政府、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责任制考核要求,加强对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争取把亿元GDP安全生产死亡率作为各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推动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逐步到位;积极推动行政首长领导责任的落实。切实使各级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得到落实,做到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积极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持续深入地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