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粤社科规划办通〔2011〕20号)
各有关科研管理部门:
接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34号),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继续做好2011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将于11月中旬进行会议评审,拟参加本次评审的请于10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另一份申请书请于10月7日前(包括出版社推荐申报)报送我办签署意见,逾期将转入明年上半年评审。
2、下列情况不得申报: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自选译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者;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