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为全市信息化推进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协助相关单位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信息基础设施的供地,建立高效、快捷的土地审批通道。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将相关单位编制的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协调相关单位制定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流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网络安全监管、检查和应急处理,打击通过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制作和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承担我市社会信息资源整合职能。
市商务局:负责全市现代服务业的信息化建设推动工作,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制度。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或省以上管辖项目的初审,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建设规划和实施,指导广电网络企业积极参与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网络改造,加快地面数字电视用户发展,积极开展“三网融合”工作。
市委机要局:负责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电子政务内网安全保障体系,负责处理电子政务内网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市政府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外网、政府公众网站等的运行管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做好市政府重大电子政务工程的可行性论证,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泸州市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由第一召集人或者第二召集人负责召集,各成员参加,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会议地点轮流设在各成员单位,由前一次联席会议确定。
(二)联席会议的内容、时间、地点,经召集人审核同意,提前一周印发给各成员单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专人作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问题,积极提出信息化工作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保障、辅助决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