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判灾情
市政府领导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后,迅速了解人员伤亡及救助、财产损失、发展态势、现场救援力量与事故现场周边是否有其它危险源、是否可能引发其它次生灾害等情况,对事故现状及下步发展态势进行初步研判。
三、指挥调度
(一)负责现场处置的总体指挥调度。
(二)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指挥救援部门继续救人救物,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根据研判情况,要求涉及的部门立即赶赴现场。
(四)根据上级要求和处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或应急领导机构,视情设置处置组、救治组、善后组、宣传组、综合组等职能小组。
四、报告情况
(一)掌握现场情况后视情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续报工作。
(二)如事故有进一步升级的可能,及时报请上级领导赴现场。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事宜,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安排分工
根据事件涉及范围、性质、级别,召开第一次现场会,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事发区(市)政府是事件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全力提供处置所需的应急物资,并为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必需的生活保障;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查证伤亡人员身份;提出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有关事宜;会同市政府主管部门立即发布新闻通稿。
(二)市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做好现场处置,迅速调查事故原因。
(三)救援部门全力做好现场灾害控制,尽快消除灾害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故进一步升级或引发次生灾害。
(四)公安部门做好现场保护、证据固定等工作,视情控制事故主要责任人,并协助查封其资金账户。
(五)卫生部门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六)新闻主管部门负责现场组织记者采访及新闻口径把握。
(七)应急管理部门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处置。
(八)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