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根据行动方案,企业自查、有关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
4.市总工会、市安监局联合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大检查;
5.4月中旬,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台儿庄古城等旅游景区安全督查;
6.5月中旬,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
7.6月,组织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8.6月中下旬,在薛城区召开全市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并组织煤矿停产撤人演练;
9.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为集中行动。
(三)第三季度。
1.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
2.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根据行动方案,企业自查、有关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
4.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5.7月,开展汛期水利设施安全专项督查;
6.8月中下旬,在峄城区召开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现场会并组织石膏矿应急救援演练;
7.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督查;
8.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行为集中行动。
(四)第四季度。
1.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
2.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根据行动方案,企业自查、有关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
4.10月中下旬,在市中区召开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
5.11月中旬,市公安局消防分局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演练;
6.12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7.组织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
8.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维护好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