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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督促检查落实以及信息反馈。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七)负责市民对市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社情民意和市民投诉动态。

  (八)负责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事务及时公开。

  (九)代管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海防委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海防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和公务接洽、接待联系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联系新闻单位,对市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三)负责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油地工作的统筹协调、油地信息交流与反馈,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县区的油地协调工作。

  (十五)负责油地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辽河油区各企业生产经营和勘探开发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油地经济融合、城市共建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机关节约能源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2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安排;负责上级机关领导来盘考察活动安排;负责市政府公务接洽、政务接待工作;负责编辑《盘锦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二)文电科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来文来电登记、分办、拟办、送阅、转办、催办和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市政府印鉴管理和市政府各部门印鉴制发工作;负责《盘锦市人民政府公报》编纂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机要传输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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