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督促检查落实以及信息反馈。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七)负责市民对市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社情民意和市民投诉动态。
(八)负责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事务及时公开。
(九)代管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海防委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海防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和公务接洽、接待联系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联系新闻单位,对市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三)负责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油地工作的统筹协调、油地信息交流与反馈,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县区的油地协调工作。
(十五)负责油地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辽河油区各企业生产经营和勘探开发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油地经济融合、城市共建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机关节约能源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2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安排;负责上级机关领导来盘考察活动安排;负责市政府公务接洽、政务接待工作;负责编辑《盘锦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二)文电科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来文来电登记、分办、拟办、送阅、转办、催办和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市政府印鉴管理和市政府各部门印鉴制发工作;负责《盘锦市人民政府公报》编纂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机要传输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