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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7号),设立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市油田工作办公室牌子,正处级建制,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油田工作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

  (二)划出的职责

  将金融管理职责整合划入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强化的职责

  强化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市政府领导的讲话、报告等文字综合材料的起草,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参与或负责上级领导、各市地领导以及外宾来我市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工作。

  (三)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事项进行登记,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采集、编发和传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围绕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跟踪收集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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