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和分类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4个预警等级,分别用蓝、黄、橙、红色表示。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50人以上,或中毒3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10万人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核设施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6)利用放射性物质制造恐怖袭击事件、或恶意袭击核设施,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造成人员死亡10至29人,或重伤50人以下,或中毒100人以上;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核设施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5)丢失、被盗、失控1、2类放射源。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死亡3至9人,或重伤30人以下,或中毒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核设施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4)丢失、被盗、失控3类放射源。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死亡3人以下,或中毒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丢失、被盗、失控4、5类放射源。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是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