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4.2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1)在1个县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下同)发生5例以上肺鼠或败血症鼠疫病例;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在1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
1.4.3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1)在1个县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数1~4例;
(2)在1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
1.4.4一般鼠疫疫情(Ⅳ级)
腺鼠疫在1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鼠疫疫情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局的建议和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市鼠疫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鼠疫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外事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沈阳铁路局锦州车务段、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畜牧兽医局、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市红十字会、盘锦军分区后勤部、市武警支队等。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鼠疫防治技术方案;提出启动鼠疫疫情应急反应和组建省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组织实施鼠疫疫情的调查、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疫区卫生处理,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鼠疫疫区的建议;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