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疫情,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疫情信息。
4.立即下达疫情防控命令,向疫区派出防控力量,组织运送医疗和防治物资。
5.组织有关部门迅速收集、了解疫情信息,及时组织新闻通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二)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
1.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决定后,办公室成员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履行应急职责。
2.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疫情及趋势。
3.收集、汇总和上报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编发工作简报。
4.协调各工作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组应急响应
1.各牵头单位立即召集工作组成员单位会议,传达指挥部工作部署,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2.各相关单位按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本部门职能,迅速展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迅速就位,加强值班力量,收集有关疫情信息,建立日报、直报制度,协调承办有关会议,跟踪落实领导指示、批示办理情况,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协调调动应急资源。
市卫生局:提出防控疫情工作建议;制定完善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疫情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疫情防治技术培训与演练;组织调度防控药品(治疗、消毒、消杀)、医疗设备和器械。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单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宣传报导的指示精神,通报疫情相关信息,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客观、准确地报道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
市经信委:与检验检疫、交通、铁路、民航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保证供应。
市教育局: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体检、晨检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建立学校、学生和家长的联动防控机制,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必要时,提出学校停课建议。
市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趋势,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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