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洪府字〔201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调整如下:
市长陈俊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审计、监察、编制方面的工作。
常务副市长张鸿星: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财税、编制、统计、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重大重点项目、资本运作、金融、保险、证券、南昌银行、应急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方面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刘建洋:协助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防、城市供水与排水、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城乡交通与公路重点工程、城市交通管理、地震与减灾、市政控股、城市建设投资方面的工作;负责与铁路方面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姚燕平:协助市长分管科技、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爱卫办、文明城创建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市科协、市妇联、团市委方面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刘家富:协助市长分管环保、民政、交通运输、公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老龄、残联、地名、消防、信访和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与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军队、武警、地方海事方面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张根水:协助市长分管旅游、商贸、供销、粮食、物资、会展、参事、史志办、档案、保密、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负责与民航、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朱志群:协助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农村土地整治与开发、防汛抗旱、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农业开发、乡镇规划管理、新农村建设、气象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工作。
副市长肖玉文:协助市长分管开放型经济、工业与信息化、现代服务业和传统商贸业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个私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开发区与工业园区、外事侨务、对台、昌工控股、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方面的工作;负责与海关、检验检疫、供电、邮政、通信、总工会、工商联方面的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