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陕南循环发展的若干意见


  五、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13推进城镇化进程。按照“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的思路,全力推进陕南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强化支持,加快汉中百万人口大城市和安康、商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快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集中力量打造高水平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吸引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加快城镇的人口聚集和生产要素聚集,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依托城镇建设产业园区,形成产业聚集区和城镇建设互动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推进的新格局。 “十二五”末初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城为重点,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江河沿岸为轴线的陕南城镇群和城乡统筹示范带。

  14加快实施移民搬迁。加快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坚持移民搬迁与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设一批规划科学、设施到位、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移民新区(村),确保搬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促进搬迁地生态尽快恢复。对超额完成年度搬迁目标任务的,实行一定的奖励政策。对移民集中居住区教育、卫生、商业网点等公共设施和供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省市在项目建设、资金投放、用地指标等方面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六、构筑陕南循环发展的生态屏障

  15推进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保护自然生态安全的规章制度。支持自然保护区加快建设步伐,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开展以秦巴山区森林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推进汉丹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

  16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引汉济渭工程涉及的水源保护地区,对因水源保护造成的地方财政减收增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并逐步扩大水源地保护范围。稳步实施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政策体系。

  七、强化陕南循环发展的政策支持

  17增加陕南发展专项资金。从今年起,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5亿元,重点支持三大循环经济核心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提升,支持生物加工、新型材料、生态旅游三大主导产业和装备、物流等优势产业不断做大做强,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高端人才引进、特大型企业扩张提升等。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