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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皖价电〔2011〕50号)


各市、县物价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67号)。价格部门作为与社会和群众联系较为密切,以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为主的部门,列为第一类型政风评议对象。为了做好2011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价格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性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政府机关在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廉政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成果的有效方法。近几年来,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一年一度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政府有关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文件,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全系统“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做好评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切实把握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方式、坚持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行政管理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依法从政的制度落实等有关要求。具体设置5项评议内容:一是依法行政;二是效能建设;三是廉政建设;四是政务公开;五是系统管理指导。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日常监督评价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测评。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省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体系,并在省政府廉政会议上进行通报。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在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取消良好以上等次资格。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熟悉评议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回顾和总结今年以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政务中心“窗口”、价格举报中心等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场所自查和督查力度,加强明查暗访,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做到责任到人,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法,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聘任的义务政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以积极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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