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数字化公示牌建设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全省价格公共服务数字化公示牌建设主要在十六个市推进,重点推进领域是商场、学校、医院、社区和农贸市场,分两个阶段推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按时完成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目标任务(见附件2)。
第一阶段:各市在2011年年底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购物广场、超市进出口或手扶电梯附近,二甲、三甲医院的收费大厅和所有高等院校的食堂或宿舍楼入口完成数字化公示牌建设。
第二阶段:各市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1个批发市场、3个农贸市场(合肥略有增加)、50个重点社区数字化公示牌建设,价格服务进企业、景区、农户及其他中心广场、专业市场数字化公示牌建设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以推进。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责任部门要具体抓,认真组织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并加强检查督导,扎扎实实做好数字化公示牌建设工作。
2.按期完成建设目标。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省局各责任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推进,同时省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督察,并将各地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3.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请各市在2011年10月31日前和2011年12月31日前分别将所属行政区域内2011年和2012年建设目标任务具体贯彻落实情况(见附件3)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方式报省物价局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局将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陈烨
电话:0551-2675179
电子邮箱:jianchasishi@126.com
附件:1.数字化公示牌质量要求及样式
2.安徽省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目标任务
3.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目标落实情况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数字化公示牌质量要求及样式
室外电子屏:采用LED无线控制网络模式,公示画面采用自动换画滚动系统,箱体使用高等级钢材主体,表面电泳加喷塑防锈处理,要求使用5年以上完整牢固,无锈迹,晚间灯光亮化,钢化玻璃灯箱片等。
(样式表略)
室内电子屏:采用全彩液晶屏,全电子网络控制
(样式表略)
附件2
2011年全省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目标分解表(一)